2011年河北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6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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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财政局会计科,各位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和《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暂行办法》(冀会协[2010]50号)中规定:“非执业会员应按时接受年度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已于2011年7月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资格年检的通知》(冀会协[2011]42号),并在省注协网站公布。现年检工作已经进行了3个月的时间,但仍有部分非执业会员未按时参加年检,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监督和服务,保持和提升其专业胜任能力,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尚未办理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请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进行办理。
二、已参加完2011年度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如未购买学习卡请抓紧时间购买,否则将影响2012年度年检。详情请登录省注协网站查询《关于非执业会员2011年度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石家庄市的非执业会员直接与省注协注册管理部联系,各地非执业会员与当地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提交年检登记表、会员证书、缴纳会费及继续教育费用。详情请登录省注协网站的非执业会员管理界面查看。
四、逾期还未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中“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省注协将于2012年1月份对已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在协会会刊及网站上予以公告。
省注协每年将开展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及年检工作,请各非执业会员按时参加。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