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小额贷款助力妇女创业
发布时间:2014-02-0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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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伊春市妇联实施八项措施,强力推进妇女小额贷款工作,共为915名妇女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6513万元,创下历史新高。
一是组织机构作保障。伊春市妇联牵头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各相关单位、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研究解决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相关政策正确、迅速落实。
二是政策宣传作引导。伊春市妇联系统发挥优势,进村入户、走街串巷,印发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让创业妇女政策有答、咨询有果、申请有所、困难有助。
三是担保基金作突破。伊春市妇联一方面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从省妇联争取再担保金200万元,另一方面协调有关部门打捆使用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金,放大贷款发放倍数,在贷款总量上找突破。4年来,已为全市2600余名妇女发放贷款1.45亿元。
四是工作效率作动力。伊春市妇联牵头建立“四集中一监督”(集中申报、集中审查、集中核批、集中办理和定期监督)制度,形成联合办公、一站式服务的审核方式,审核小组集中深入各区现场办公、现时办结,形成了快审、快批、快放的工作机制。
五是技术服务作推进。在充分了解广大妇女群众创业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结合科技培训,对借款妇女进行全程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确保每名申贷妇女都接受一次集中培训或网络培训。依托科技专家队伍,帮助指导借款户组建各类专业协会和合作社,引导申贷人走上规范化、产业化创业之路,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六是选好项目作基石。各级妇联组织深入申贷妇女家中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申贷妇女的情况和当地经济产业布局,指导贷款妇女发展森林食品加工、食用菌栽培、手工编织制作、绿色养殖等产业及“红黑蓝绿白”五色经济,选择增收效果明显、带动作用良好的增收产业和项目。
七是规范使用作约束。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贷款用途监管,制定了网上公布、媒体宣传、抽查回访、电话举报等监督机制,关注贷款户的使用情况与经营状况,对非生产性贷款、挪用贷款甚至转贷等违规行为坚决制止,确保贷款“用得好”、“还得上”,截至目前,妇女小额贷款到期还款率为100%。
八是选树典型作示范。选树、挖掘一批贷款扶持的创业妇女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带和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妇女积极创业的热情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