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芝罘区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0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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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属各事业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进一步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烟台市芝罘区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原则上凡在芝罘区财政局注册的会计人员,必须参加由芝罘区财政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参加其他市县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须持当地财政部门出具的培训证明进行注册登记。
2011年芝罘区会计继续教育由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具体实施。为了充分调动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实效,今年财政部门按照按需施教的原则对继续教育的方式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网上培训、集中培训,具体如下:
(一)网上培训。网上培训提供企业和行政事业两个板块,企业板块主要以新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为主;行政事业板块主要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为主。网上培训对象主要面向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中高级学员和没有条件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
(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主要是培训会计实务操作模拟实训,主要由芝罘区财政局委托四个会计培训点负责培训。
二、报名方式。
2011年芝罘区会计继续教育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单位和个人登陆胶东在线网站(http://www.jiaodong.net/)财会频道继续教育栏目或登录芝罘区政府网站,在党政部门栏目选择财政局,点击会计继续教育即可。报名方式分公司和个人,各部门(单位)以"公司"的方式报名,密码与芝罘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索取,进入报名界面后,双击"继续教育报名情况"栏目,选择培训方式。
三、培训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区直企业的会计人员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其他部门(单位)以及持证不在岗的会计人员采取网上培训和集中培训自愿选择的方式,对于没有条件网上报名的会计人员,可直接到芝罘区财政局会计科或所属辖区办事处报名参加培训。
(二)当年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财政统一支付,教材由个人自愿购买。不能在当年完成培训或考试不合格,必须再次参加培训,费用自理。
(三)参加芝罘区2011年度优秀会计论文评选活动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2011年继续教育。
(四)各主管部门要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要认真组织自己管辖范围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2011年9月8日,地点: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会计科(胜利路210号锦绣大厦附2楼),电话:6235364,6235864。
五、注册登记
参加网上培训的会计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网上考试合格单到芝罘区财政局会计科注册登记,参加集中培训的会计人员,培训时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合格后,各部门(单位)分期分批到芝罘区财政局会计科注册登记。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