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试点银行存贷比考核口径或放宽
发布时间:2014-01-2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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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财金专讯 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细则或很快落地。
1月21日,记者获悉,中国银监会已着手调研对已入驻自贸试验区的银行放开存贷比。在酝酿的方案中,银行从境外母行、分行拆入自贸试验区分支机构的资金,自贸试验区分支机构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所获得的主动负债资金,都可以通过并表的方式纳入存贷比的考核口径。
来自中外资银行的多名业内人士,证实了上述消息。
据透露,监管层近期召集银行开会,谈到了存贷比的问题,自贸试验区内分支机构自主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可行性,也被监管层提出探讨。“银监会最近在征询,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从境外带来的稳定资金,可能有一部分计入存款。”东亚中国执行董事兼行长关达昌如是说。
中国目前对于外资行对存贷比的考核是,来自境外母行的注资、境外分行的拆借资金均不计入存贷比,其中从境外分行拆进来的资金会被计入外债。
在银监部门征询的方案中,自贸试验区内分支机构从境外拿到的一年期以上的资金,或有一半可计入总行存款规模。此外,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分支机构通过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所获得的资金中,超过6个月的资金,有一半或可允许计入总行存款规模。“过去我们说,在内地经营很大的挑战来自贷存比,没有存款不能做贷款,并且贷款规模一定要低于存款规模的75%。我们对自贸试验区的政策逐步放开,还是很看好,未来条件成熟了很多政策会慢慢放开。”另一外资银行高层也透露,自贸试验区内大额可转让存单业务应该尽快出台。
值得一提的是,多名业内人士都强调了自贸试验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针对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有限牌照的民营银行,香港远东集团董事邱达根日前表示,在自贸试验区内优先推进民营银行的发展,对于金融改革试验和探索民营银行的风险控制意义重大:一方面,金融主体的多元化对利率市场化推进有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民营银行的后期监管作为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创新监管模式中获得有益的探索。为此,可考虑允许民营银行优先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和发展,建议适当放宽区内民营银行的设立门槛,简化银行设立方面的行政审批程序。
邱达根建议,虽然监管层已经放开了第三方基金销售模式,但这类机构在初创期仍然面临投入大、公信力不足等问题。因此建议在自贸试验区内积极探索独立基金销售业务外包模式,为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提供集约化的服务支持平台。 (东早)